高端对话(六)
1989年4月24日,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玉英(右二)来到江南仪表厂考察访问。袁勤生向林部长汇报在企业中实行"干部自报考核选聘制"。江南仪表厂将每年12月15~30日定为"干部自报日"。在"干部自报日"中,每个职工都有自报当干部的权利,现职干部在"干部自报日"不报则视为自动弃职。"干部自报日"结束后,由厂部按照干部"四化"要求择优录用。不论新任还是原任职务,每年必须履行一次手续,有业绩的可连报连任。这一制度的核心和第一程序是"自报"。为了鼓励有能力的职工自报,防止自报后没能当上干部的人受到讥讽,我们再三强调自报当干部是有理想的表现,对于讥讽者,视为打击先进的行为,要按违规的规定考核。
林玉英系福建人,1988年5月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(正厅级),1995年9月任省委统战部部长,后任江苏省第七届、八届政协副主席、省委统战部部长和江苏省华夏文化经济促进会名誉会长。
产生,无疑是树立榜样、激励人奋发向上的重要措施。但目前不少地方产生先进都是领导圈定,相互评比,各级推荐,有的甚至轮流执政,失去了评先进的意义。有的地方先进人物老是那几人,一成不变,很好的激励措施成了流于形式。我在企业中试行每季每年产生各种先进,领导的任务就是首先制订当期先进达标的条件,提前明确公布,然后由个人自报达标申请,再进行核准达标申请人的事迹是否属实,最后公布达标者名单。不搞群众评比,不定名额比例,不需要领导研究决定。领导的主要责任,是科学合理地制订当期先进的达标条件。能否成为先进者的第一程序是必须自报达标申请。"
袁勤生汇报说,我们江南仪表厂有个规定,每月10日给员工发工资,我认为,按时给职工发工资是厂长必须执行的纪律,到了10日我们一定会给员工发工资,20多年来我始终没有违反这条纪律。有人说,你们工厂可能很富裕?我说不是的,我们资金有时候很紧张,但我认为这是一种观念的问题,也是厂长的自律要求。我们乡镇企业地处农村,干部往往受农业生产春播秋收的影响,要到年终才给员工发清工资,这样难免受资金影响到时拖欠打白条。我们把按时给员工发工资视为自己一日按时三餐去体会,这是必须自觉坚持的事。另外,每月按时发工资也可准确核算成本,防止积累亏损,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每个员工安排好自己及家庭的衣食住行,这也是"以人为本"的具体体现。
图为在江南仪表厂考察的何康(左一),左二为陪同考察的苏州市委副书记范育民。
另外,我们的厂规还有不准"恶语伤人"的规定,明确员工在与本厂职工和社会人员相处之间发生矛盾时,不准对有前科人员骂"贼",对有生活作风问题的人骂"不要脸"等一切触人痛处之词,应就事论事争辩是非,处处做一个文明职工。